无锡惠山法院严格执行期限管理力促高效执行
作者:金语 发布时间:2007-11-07 浏览次数:2626
本网无锡讯:今年以来,惠山法院根据执行工作实际,以执行案件流程管理为依托,进一步加大对执行期限的管理力度,积极搭建科学、高效、有序的执行案件期限管理制度,有效提高了案件执行效率。
一是以执限管理促进流程管理。将法定6个月结案的期限进行了合理的分段并规定了案件在各时段内应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如立案后满2个月未结的案件,执行员一般应当完成对被执行人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对外投资权益及收益、到期债权等资产状况的调查等。通过细化执行流程期限,进一步增强管理的可操作性,使执行流程各个环节真正实现了步步有限期,步步有落实。
二是以执限管理促进办案公开。年初,围绕案件执行期限、审查执行异议期限和案件管理制度三方面的要求,专门设计制作了《执行局案件执行期限动态管理一览表》,在执行局公示栏中公布各执行员每月已立案件的执结、未结情况和案件执行期限的动态情况,并要求做到“一月一表格,一月一更新,一月一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群众监督,时刻提醒执行人员牢记执限意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以执限管理促进规范化建设。修缮了执行局原考核办法中关于执行期限管理方面的考核规定,把案件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执行和处理作为考核执行人员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把执行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与个人工作目标责任制联系起来,有效预防执行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延误办案时间,拖延办案期限,杜绝懈怠执行的现象。
为确保执行期限管理要求落到实处,该院还从三个方面入手加强监督管理:一是落实专人,利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每天逐案检索查询流程信息,检查有无违法环节限期输入个案信息的情况,并及时督促纠正;二是各执行小组每周组织本执行组人员召开一次汇总会,按照执行环节期限要求,逐案检查执行期限;三是成立局案卷评查小组,每月集中评查当月执结的案件卷宗,依靠评卷加强对办案人员落实执行期限的事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