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高院公丕祥院长在全省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深化年动员大会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以群众工作统揽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法院立即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四项措施,提高群众工作水平,落实公院长指示精神。

 

增强群众工作意识。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与裁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中,踏踏实实为群众服务。

 

提高业务能力。将处理涉及民生案件能力的提升作为业务培训的重点,展开物权法、民诉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培训活动,深化广大法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升做好群众工作、解决群众纠纷的能力。

 

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大力开展巡回审判,组织法官“五进”等系列活动,切实方便群众诉讼,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维权意识。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加大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提升司法公信力。完善信访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办理信访案件。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杜绝违法纪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