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公孙仪“嗜鱼而不受鱼”
作者:张明广 发布时间:2007-11-06 浏览次数:2052
公孙仪是战国时鲁穆公手下的丞相。他特别喜欢吃新鲜甲鱼。知道了他的这一嗜好以后,想求他办事的人纷纷送鱼上门,但都被公孙仪回绝。他的弟弟对此很不理解:“你素来喜吃甲鱼,为何那么多的人好心送来,反而却不收呢?”公孙仪说:“吃几条甲鱼固然微不足道,但倘若我经常收别人的礼品,那就要落个受贿的坏名声,到头来连丞相的官位也会丢掉。到那时,为兄再爱吃甲鱼,恐怕也吃不成了。现在我不收别人的鱼,倒还可以安稳地做丞相,多吃几年我爱吃的甲鱼。”
公孙仪“嗜鱼而不受鱼”,乃真正明智之举也。送鱼而不拒者,索鱼要鱼者,其必然如公孙仪所言,不但官位要丢,最后鱼也吃不成。个中道理何其浅显,但一旦临鱼之际,有些人的脑袋就想不了那么多,也许是实在太嗜好鱼的缘故,降低了智商吧。名噪一时的走私大王赖昌星就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不怕什么法律条文、规章制度,就怕领导干部没有兴趣爱好。”正因善于揣摸他人的嗜好而投其所好,赖昌星才得以俘虏了近200名党政干部。这么多的干部,智商不可能一律的低下,只是其嗜好被人所知,有人送鱼之际,不知拒绝,于是一个个以混沌之脑袋付出惨痛代价,再要想吃鱼,“不可得也”。
丞相“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所以会有人知其嗜鱼而送鱼,法官手中的法槌决定着当事人的命运,必然也会有人知法官嗜好“鱼”而想尽一切办法来送“鱼”,这个时候,就要看我们法官能不能够有公孙仪的明智了。
当今社会经济发达,文化娱乐活动日益丰富,人们的爱好也是多种多样,法官也不例外。作为法官,有点爱好特长,并不是什么坏事,让爱好成为业余休闲的调味品,工作之余,写写字,打打球,唱唱歌等纯属正常。但凡事都应有度,爱好当以不痴迷为度,一旦嗜好的幼苗长成贪欲的大树,可能结的就是祸害的果。由于法官的特殊社会地位,他的兴趣爱好往往成了一些有不良企图之人的“密门法宝”,成为他们腐蚀拉拢法官的突破口。近年深圳、武汉等地方一些法官被个人爱好所误的事实一再告诫我们,对于有损个人形象,影响秉公用权,可能被人利用的嗜好,一定要注意警惕、抑制。古人尚有“嗜鱼不收鱼”的清醒之举,作为手握审判大权的法官,在对待个人爱好上,更应该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法官要对于现实生活中确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明察,慎对,始终保持对“投其所好”者的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