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立案调解促和谐
作者:张辉 姚秀金 发布时间:2007-11-06 浏览次数:1300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针对四个人民法庭受理的多为婚姻家庭、损害赔偿、邻里纠纷三类案件的特点,将法庭作为调解阵地,今年以来,四个人民法庭案件调解撤诉率均达到了80%。
该院在法庭推行立案调解措施,争取把矛盾解决在立案环节,尽量为辖区百姓减少诉累。同时该院充分发挥当地村委会熟悉民风、了解事端的有利条件,协力进行调解,将矛盾解决的时间“前置”,将纠纷尽可能化解在诉讼前。
由于庭前有效化解矛盾,极大地提高了法官的办案效率,既缓解了法庭“案多人少”的矛盾,又及时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