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健全制度规范审执工作
作者:张辉 姚秀金 发布时间:2007-11-06 浏览次数:967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全面规范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从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入手,积极探索便于操作的庭审规范,制定了《民(商)事案件程序庭审规范》、《庭审考评细则》等,使全院审判工作达到了庭审场所规范化、庭审着装规范化、庭审用语规范化、合议评议规范化、文书制作规范化、送达规范化。
为严格案件评查,确保案件质量,该院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修订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采取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实行逐案评析、定期通报,对其他案件实行不定期随机抽查通报,对经评查确定为错案或不合格案件的责任人予以严格处罚,并取消其评选先进资格。
执行工作中,该院加强管理,推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加大对隐瞒、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的制裁制度;建立了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向申请执行人通报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建立了执行异议听证制度,既依法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又防止执行异议权的滥用;规范了中止执行案件和恢复执行的条件与程序;进一步规范财产处置的拍卖环节,严把财产处置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监督执行工作,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