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日前,滨海法院近100名法官精神焕发,着装整齐,站立在法院立案大厅前,认真听取该院院长龚春光同志“关于在全院开展便民诉讼活动”动员部署报告,并为该院成立的“诉前调解服务中心”举行隆重的揭牌仪式,这标志着该院便民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提升了新的层次。

为了快捷地解决社会矛盾,向群众提供低廉成本处理纠纷的途径,减少信访案件,滨海法院决定成立“诉前调解服务中心”,服务中心配备富有调解工作经验的法官3名、人民调解员2名,并聘请数名兼职调解员。中心遵循当事人自愿、简易便捷、灵活调处、义务服务、保密等五项原则,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一审民商事案件,进行诉前调解,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裁判的良性互动。

多年来,该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执法宗旨,先后出台了多种诉讼为民、护民、亲民、便民举措。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便民诉讼活动,推动司法为民深入开展,该院于2007年下半年就方便群众诉讼,转变审判作风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疏理,及时提出了在全院开展“便民诉讼活动”课题。“便民诉讼活动”,以审判和服务为主要内容,以公正与效率为主线,以司法爱民、护民、亲民、便民为宗旨,转变审判作风,及时调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审判协调、健康发展。为使这一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让人民群众打好官司,该院搭建了多种平台,实行以假日开庭、预约开庭、现场开庭等三种开庭方式;推出摩托合议庭、诉前调解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导诉台等三大审判主体;开展便民诉讼走访活动,护民法律宣讲活动和调解工作指导活动等三项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该院确定了“便民诉讼活动”的目标任务,对案件上诉率、调解率、上访案件下降率、人民满意率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人民法庭入村到户审判案件,宣传法律,服务经济,调解指导等工作列出了具体指标。对保障措施进行了切实可行的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