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因一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其它债权人纷纷到法院诉讼,要求保护其权利,法庭当日立案、当天庭前调结该起涉及面广的借贷纠纷。2007年11月1日,东台法院时堰法庭依法快速受理了12件民间借贷纠纷,并在当日组织庭前调解,成功化解双方一触即发的矛盾。
2007年10月31日,时堰法庭依法对被执行人赵某的房产进行查封,当地几十名村民出面阻拦,不同意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经询问得知,这几十名村民或多或少的拥有对赵某的到期债权,因担心他们的债权得不到实现,而出面阻拦执法。执行法官了解这一情况后,一方面向村民宣传妨碍公务的后果,要求他们立即停止阻碍执行的行为;另一方面根据法律的规定向村民释明,他们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合法有效的债权法院将依法予以保护,引导村民合理维护其权利。此后,村民停止了对法院执行的阻拦。晚上,法庭庭长分析村民阻拦执法的事件后,预计到第二天可能会出现不少村民集中到法庭诉讼的情况,并安排几名审判员作针对性的准备。第二天刚上班,当地12名村民及企业负责人拿着赵某立下的借条或欠条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赵某还款。因部分村民书写诉状确有困难,法庭允许其口头起诉,由法庭记入笔录。在告知债权人诉讼风险后,法庭立即为12名原告立案。在立案的同时,法庭电话通知被告赵某到庭应诉,并征求其意见,是否同意庭前调解。在得到被告赵某的同意后,法庭即安排下午下点到时堰法庭庭前调解。随后,法庭又电话邀请该村调解员及该镇司法助理到庭协助调解。下午,双方当事人按约到庭,法庭交代双方的权利义务后即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赵某对借款或欠款事实表示认可,但称其现在没有还款能力,要求约期归还本金。许多村民不同意,诉苦他们所出借的钱大部分是从银行借得,要承担的借款利息数额较大。针对双方的矛盾焦点,承办法官邀请村、镇干部一同分头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融情于理,以法律的角度分析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经过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和法律疏导工作,12名原告与被告最终达成约期还款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当法官从当事人的声声感谢声中走出调解室时,黑夜的大幕已悄悄降临。法官看着满意的双方消失在夜色中,疲惫的脸上才露出宽慰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