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与法院文化的融合?浅谈加强和改进法院思想政治工作
作者:成效东 发布时间:2007-11-02 浏览次数:1561
摘要:文章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一是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与法院文化的融合势在必行;二是法院文化与法院思想政治工作要从理论、内容、方法上融合;三是法院文化与法院思想政治工作融合后的特点。
长期以来,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审判机关的“传家之宝”,在提高法官队伍战斗力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传统的队伍管理方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人的思想也变得异常活跃。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如何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笔者以为只有以文化为内存,实现思想政治工作与法院文化的融合和嫁接,才能使新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焕发出勃勃的生机。
一、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与法院文化的融合势在必行
党的十七大确立了和谐司法的理念,为之服务的上层建筑??审判机关,其传统的审务管理模式也应随之而变。事实上,如何使法官的思想尽快适应新的形势,如何提高法官队伍的战斗力等,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已经遇到了诸多不适。主要表现在“四多四少”上,即:思想政治工作布置多,各单位自行安排少;政治性教育多,陶冶法官情操少;家长式的说教多,民主讨论少;灌输教育多,启发教育的少。导致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各项业务脱节的问题经常出现。如:不少基层法院政工干部不务政。“串位”、“越位”、“空岗”的问题十分严重。由此可见,法院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中的“两张皮”现象十分突出,从而造成了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在队伍管理中作用不大,地位不高。因此,必须尽快改进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克服与法官队伍建设现状不相适应的弊端,使思想政治工作得以真正的加强。
作为法律文化重要分支的法院文化,是以公平和正义为灵魂,以审判职业道德为基础,以个人修养为保障的法官的观念变化。它是现代管理体系绽开的一枝新蕾,它继承了行为科学、新公共关系学等文化理论,重视人的因素和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在实际操作中已有新的突破和发展。它不是把法官自发形成的心理素质放在第一位,而是把培养法官优秀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意识放在第一位;不是以满足法官个人的需求为主要方法去引导人的行为,而是以培养法官群体的价值观和法官精神为主导因素去实施和推进审判管理。它是以法官价值的共识为核心,以法官的群体行为为基础,以审判法制文化中软管理为主,“硬”、“软”兼备的一种法官管理模式。因此,要提高法官队伍的战斗力,实现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与法院文化的合理嫁接和融合势在必行。
二、法院文化与法院思想政治工作要从理论、内容、方法上融合
一是法院文化与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理论上的融合。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基础的,其根本出发点是按照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改造人;根本着眼点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审判机关的贯彻和落实;根本目的就是造就一支忠实履行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专政职能,具有坚强战斗力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法官队伍。法院文化是以人的伦理理论为基础,根本出发点是提高法官的文化素质、政治、业务素质,着眼点是培养法官精神,建立至爱亲情的人际关系。法院文化具有突出的人性原则和发展法官群体个性的特点。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与法院文化在理论上的融合,就能使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在培养法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的同时,也要研究伦理理论,尊重法官合理的个性要求,创造宽松和谐的人际环境,密切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使每位法官都感受到生活和工作在法官队伍中的温暖。
二是法院文化与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内容上的融合。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对法官开展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法官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的教育;国际国内的形势教育;强化公正司法、执法为民教育等等。而法院文化的内容是全面丰富的。首先是行为文化的建设。它要求有明确的行为规范,良好的法官形象,还要有和谐的人际环境,要有现代气息,美丽整洁的办公环境、先进的装备、现代交通通讯工具等等。其次是管理文化的建设。这种管理文化是法律文化、纪律文化的硬性管理与情感切入软性管理的有效交融。第三是精神文化的培育。主要是树立法官优秀的价值观、道德观;树立为人民服务,对法律负责,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等。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与法院文化在内容上的融合,就是把传统的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溶在行为文化、管理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建设之中,使法官不断地提高政治素质、文化、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使法官不仅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而且还要有较强的文化修养和品味。
三是法院文化与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上的融合。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是抓法官的政治教育,所以一般采取上大课等形式,以灌输、说教为主的教育。而法院文化建设则是从视觉、识别系统,增强法官的群体意识入手,本着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原则,以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为切入点,进行法院文化建设。从方法上融合,使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寓教于乐,寓教于活动之中,从审判机关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培养法官爱岗敬业、关心集体,奋发有为等精神,这正是法院文化与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所要达到的目的。
三、法院文化与法院思想政治工作融合后的特点
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与法院文化融合后,能有效地克服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在新形势下的工作缺陷,能使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焕发勃勃生机。
一是融合后的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审判管理文化中,可以消除法院政工干部“越位”、“串位”、“空岗”现象,解决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两股劲”、“两张皮”的问题。同时也使领导与法官充分认识到自身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行为准则、工作作风等精神因素,是审判管理中的核心因素,是审判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共同目标和任务,不存在“你的地,我的田”的问题,而是同种一块地,共耕一块田。
二是融合后可以强化法官的主人翁意识。离开审判之“本”(法官),审判工作就一事无成。因为审判机关无论推行什么样的改革,最终还是要依靠法官,依靠广大法官的主人翁意识,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前所述,法院文化通常包括干警行为规范、价值观、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品味、环境和精神以及文化娱乐活动等多方面的内容,其实质是一种以调动法官自觉性、能动性、创造性为中心的现代管理文化模式,可以说法院文化的主旨是合力。因此,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应把着眼点放在如何使广大法官形成合力,发挥出合力的作用上来,通过切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法官的积极性,推动审判民主化进程,激发法官为审判工作而奋斗终身。
三是融合后可以使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和内容更加明确。长期以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不少基层法院把思想政治工作与政治学习等同起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仅仅是组织干警学习文件等,而对法院的文化背景、队伍作风、法官的心理素质注意不够。应当说,政治学习只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实现形式,而不是提高法官思想觉悟、爱岗敬业、奉献精神的唯一途径,而应当把培育法官的道德风尚等作为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内容,从而拉开现代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和法院文化管理的新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