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1030,海门法院召开了全院审判质效指标分析推进会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惠冲在会上通报了本院今年110月份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数据,并以条线为单位分析点评了各业务部门当前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下一阶段全院审判执行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刘惠冲院长对今后一段时期全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必须注重审判质效指标之间的均衡发展。在狠抓劣势指标争先进位的同时,注重把握好审判质量与效率的关系。遵循“质量优先、兼顾发展”的原则,站在全局的高度实现审判质效指标的均衡健康发展。

二是必须注重结案与收案之间的良性发展。在狠抓清理旧存积案工作的同时,重点清结“四项案件”。分管院长要深入第一线去抓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对未结案件的进展要跟踪到人,力争全年结收案比达到100%

三是必须进一步提高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一方面,分管院长、业务庭庭长要亲自去抓调解工作,充分调动法官开展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院里在年底考评时,对本院评选的“调解能手”,设立专项奖励。

四是必须加强释法析理、判后答疑工作。对疑难复杂案件,在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的同时,加强释法析理、判后答疑工作,让当事人胜败皆明,以减少上诉案件数,实现“案结事了”。

五是必须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水平。要大力加强立案、审判和执行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实现立案工作、审判工作与执行工作的协调一致,形成内部工作合力,全力提升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额到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