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如东法院刑事审判坚持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为出一点,注重教育,保障权利,贯彻政策,调处矛盾,加强答疑说理,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审理阶段注重法律教育。认真细致做好审前准备工作,全面了解案情、被告人基本情况、犯罪动机以及可能影响被告人心理的各种因素,找出与其沟通的突破口。审理时做好法律宣传和教育工作,特别是对未成年被告人,坚持“寓教于审”,使其认罪、悔罪。

二是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详细告知被告人被指控罪名的性质、原因,耐心解释其不理解的法律术语,确保其能充分行使委托辩护人等诉权。

三是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根据犯罪原因、规律和特点,既充分发挥司法政策的感召力,促使被告人改过自新,又坚持依法准确惩罚犯罪,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四是妥善调处附带民诉纠纷。在抓住争议焦点、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把握分歧实质,以双方已达成的一致点为突破口,进行居中调解,引导双方认清责任和利害关系,鼓励当事人用诚意化解矛盾。

五是加强判后答疑释理工作。在送达裁判文书时,认真解答被告人及其家属提出的疑问,结合案情释明法理,说明被告人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法院据以裁判的法律依据,使被告人及其家属服判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