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债朋友反目成仇 法官重调解重拾友情
作者:惠金阳 发布时间:2011-11-22 浏览次数:256
张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两人相处亲密,胜似亲兄弟,双方互有债务来往。2009年10月,王某因经营亏损欠债较多外出躲避,其中包含欠张某的5万元债务。王某对张某始终避而不见,气愤的张某于是向法院起诉。法院缺席审理作出判决后,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因王某去向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过程中追加已与王某离婚的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刘某采取了拘留措施。为此,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两家人视若仇人。
最近,刘某在家翻出张某于2007年向王某出具的两张5万元借条,以王某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返还借款5万元及利息。张某则辩称,该借款早已归还,因双方是好朋友关系借条未能收回。
承办法官了解到上述情况后与执行法官联系,共同召集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调解,从友情出发,讲法理讲情理,钝化双方矛盾。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均觉得为这点债务反目不值得,一致同意法官提出的两案相抵后,由王某再给付张某2.5万元的建议。考虑到王某目前的困难,张某主动提出分可三年还清,参与调解的王某前妻刘某主动提出作为案件第三人与张某承担连带责任。一起长达四年的债务纠纷,一件执行一年未果的案件,在两位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欢,重叙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