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优势作用
作者:政治处 发布时间:2007-11-01 浏览次数:636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十分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在审判过程中,广泛地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发挥其自身的专业和技能优势。今年1-10月,全院18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案件的审理113件,其中调解结案64件,调解率为56.63%,发挥人民陪审员了应有的作用。
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行各业和不同的社会群体,具有不同的专业背景、专业特长和技能。为了充分发挥他们的条件优势,该院积极引导他们参与案件的审理和调解工作。
一是在审理民间纠纷时,邀请在农村基层组织中有调解经验的陪审员参加,发挥他们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促使当事人之间消除隔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邀请来自学校老师、共青团和妇联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发挥他们了解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的优势,通过他们做好未成年人的庭前、庭审和庭后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三是在审理医患纠纷、借贷、担保案件金融、房地产、劳动争议案件时,邀请在医院、金融、建工局、工会、建工局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与,以便提供可行的专业知识帮助,协助法官解决审判中的专业性疑难问题。
广泛地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并发挥其在审判当中的作用,不仅调动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积极性,而且弥补了法官一些方面经验不足的缺陷,有效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