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年终将至,吴江法院推出“五项措施”,对结收案比、调撤率等提出明确要求,以最大限度清结民事案件。

这五项措施是:加快排期节奏,新收案件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安排首次开庭,同时针对庭内审判人员与法庭数量的情况,采用错时分段的方式,协调审判人员安排法庭及开庭时间,既保证办案顺畅,又使办案节奏加快;加大庭前调解力度,每件案件在寄送开庭传票的同时,一并确定调解时间,从程序上保障对调解工作有足够的精力投入;高度重视办案流程对审判工作的规范性作用,办案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节点,均有相应期限的规定,避免出现程序差错,影响案件质量;细化任务,明确要求,各承办人每月的结案数、未结案数、调解率都要细化分解,使每个承办人对各项指标做到心中有数、安排有序;及时做好与上级法院的沟通与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