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四项措施加强法院廉政建设
作者:汪洪明 发布时间:2007-10-29 浏览次数:1094
本网徐州讯:为了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邳州法院制定“四项措施”加强法院廉政建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年来,该院无一起违法违纪的发生,案件审判质量得到较大提高。
一是制度约束。制定完善《邳州法院内部人员管理、处分若干规定》、《大督查办法》等,从制度上加大防范不廉洁行为。
二是责任约束。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院领导到一般干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级对一级负责,并与年底个人、庭室评先相挂钩。
三是家庭约束。开展廉政建设进家庭活动,签订廉政承诺书,引导广大干警家属当好贤内助,监督好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教育好干警在思想上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
四是组织约束。建立预警机制,做到防微杜渐。结合教育,深入开展好警示教育,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激励鞭策干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防止不廉洁现象的发生,确保干警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