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近期,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组织审判业务庭具有审判职称的法官轮流开庭,庭审中,邀请了市、县人大代表和院审委会委员进行庭审观摩,并现场进行打分评比。

 

在庭审观摩活动前,该院制定了《关于组织庭审观摩实施办法》。具体活动办法是:根据各庭上报的案件,审管办制订每位法官参加庭审日程表,统一分组排期,然后由审判委员会委员、各业务庭负责人组成评判小组,对各法官庭审活动进行轮流观摩,评审人员从庭审程序、庭审用语表述、庭审法律适用、庭审驾驭能力等12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打分。评比结果将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今后干部使用、晋级、年度考核及评功授奖的依据。

 

开观摩庭时,审判人员及书记员均也去旁听观摩,通过观摩旁听,比较自己开庭驾驭庭审的能力和技巧,取长补短,同时对开观摩庭的审判员开庭不规范之处积极指正。审判人员普遍反映,这种互相观摩学习方式,交流了庭审经验,提高了大家驾驭庭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