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执法守法”大讨论方法活效果好
作者:朱玉军 发布时间:2007-10-25 浏览次数:648
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深入开展了“执法守法”大讨论,为增强讨论的实际效果,该院积极采取措施,通过主动邀请“四个参与”,使讨论的效果显著提升。
该院邀请的“四个参与”是指,一是邀请人大代表参与。为增强“执法守法”大讨论的效果,该院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与讨论,就如何执法、怎样执法等问题,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就如何解决执行难、如何规范执法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热烈地讨论;对在讨论中归纳梳理出的6个方面的问题,专题开会作了整改部署,并由纪检部门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二是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由于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的审理,对“执法守法”落实情况有更多的发言权。为此,该院利用开庭前或开庭后等时机,邀请人民陪审员深入到各部门参与现场讨论,重点围绕如何规范调解、如何规范庭审、如何规范法言法语等具体问题进行讨论,并就如何规范的问题提出了13条建议,促进了调解、庭审行为的更加规范化。三是邀请行风监督员参与。日常工作中,该院曾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行风监督员参与明查暗访,对此,行风监督员对法院的工作有更为全面地了解,发现的问题更具真实性、客观性,让这些人参与大讨论便于法院发现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加以改进。四是邀请案件当事人参与。由于案件当事人是案件审理过程的亲自参与者,他们在大讨论中是以自己的所感、所知、所看、所悟进行的发言,更易于广大干警接受,便于干警更好地发现自身的问题。为此,该院在邀请当事人参与讨论时,让当事人畅所欲言,谈出真心话,不怕露底,不怕揭短,真正把干警在“执法守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查清、找准,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认真改进。
该院通过邀请外来人员主动参与到“执法守法”大讨论中来,有力地促进了法院的司法规范化建设,为和谐司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