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三项措施加强再审调解
作者:马娟 周柯 发布时间:2007-10-25 浏览次数:843
本网徐州讯:针对当前再审案件增多,法院压力增大的实际情况,睢宁县人民法院提出三项措施加强再审诉讼调解工作。
该院经过调研,发现当前再审案件存在四大特点:案情复杂,当事人之间积怨较深,矛盾尖锐;涉案当事人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较低,年龄普遍偏大,思想有点偏激;案件涉访率高,处理不慎,容易引发上访事件;争议不大,再审案件改判率较低。
针对上述特点,该院制定三项措施,加强再审案件诉讼调解工作。认真听诉,了解案情。认真分析再审理由,归纳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找出当事人申诉症结所在,针对个案情况制定调解方案。主动向当事人宣讲相关法律,正确行使释明权,提高当事人的法律认知能力,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法律与情理的区别与联系,澄清申请人模糊认识;向当事人讲解相似的典型案件,让当事人主动提出调解方案。法官在调解过程中以理服人,释明法律,促使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