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启动“阳光信访”运作机制以来,有效地降低了信访数量,使信访工作步入良性循环。

该机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成立阳光信访领导机构,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负责,两名兼职信访员具体实施。二是对所有信访案件实施阳光作业,建立统一台帐。且在明示牌上明示。三是实行月公布制度。每月对接收、处理、正在处理、转交的信访案件结果进行公布,使信访者明白其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四是对转交本院有关庭室处理的案件,实施跟踪督办,对转交其他单位处理的案件则在公告栏内公布。五是利用监察机构对阳光信访工作进行有效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