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充分发挥审监职能作用,积极拓展监督渠道,严把三道关口,努力提高再审案件质量。今年19月,该院上诉案件51件,其中维持27件,调解12件,撤诉4件,发改8件,发改率同比下降7.6个百分点。

一是把好申诉复查关。对当事人的申诉,认真审查申诉人主体资格,申诉时效,申诉理由。在复查中,区别案件情况,对案件实行听证,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和理由,掌握双方的争议焦点;对复杂疑难案件,主动听取中院的指导意见;对于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由合议庭合议后,提交院审委会讨论决定。

二是把好调解息诉关。申诉再审的案件一般是历时较长,当事人对立情绪重、牵涉精力多。在审理中,法官不怕案件审理难度大、积极开展调解,从申诉开始就注重做当事人的说服息诉工作,注意揣摩当事人再审的目的、留意其调解意愿,找准调解突破口;尽量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纠纷和矛盾,避免产生新的涉法上访和越级上访。

三是把好案件改判关。慎重对待再审案件的改判,做到既要维护法院判决的既判力,又要准确纠正符合法定条件且必须纠正的生效判决,努力追求维护生效裁判的稳定性与实现个案实质正义的平衡。对确属事实不清,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处理明显不当符合改判条件的案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 予以纠正,以提高再审裁判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