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采用拉家常的方式,就地办案,召集双方当事人围做在圆桌旁调解纠纷,收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服判息诉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今年以来,该院把法律关系明确,事实责任清楚,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列入“圆桌审判”范畴。法官深入群众家中,召集双方当事人围做在圆桌旁调解纠纷,围绕争议焦点,用通俗意懂的语言摆事实、论证据、说道理、明法律,一边谈心拉家常,一边阐明法律事实做思想工作,让当事人双方心平气和地进行交流,化解矛盾,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据统计,该院今年110月,经“圆桌审判”调解结案占结案总数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