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创新理念开展服务型审判管理
作者:项崇宇 发布时间:2007-10-24 浏览次数:935
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更好地体现审判管理服务审判工作的宗旨,促进审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新沂法院审管办在做好日常性综合管理的基础上,开展审判管理服务上门活动。
该院审管办人员在分管院长的带领下,不定期到各审判业务部门和基层法庭,通过与审判人员座谈,了解各部门在审判管理特别是“法院综合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现场帮助解决。同时,对各部门案件信息输入、裁判文书制作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需要结案的,现场审批结案。此外,还针对各业务部门在案件报结、指标统计、文书质量、信息报送等审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分析点评,结合部门审判质效运行情况,与审判一线人员交流经验,认真听取干警对全院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开展审判管理上门服务,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干警参与管理的意识明显增强,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落实。也为进一步更新审管工作理念,明确管理重点,优化管理措施,着力创建服务型审判管理奠定了基础。该院院长梁冰指出,开展服务型审判管理,不仅能够增进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相互理解,激发审判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促进庭长和法官自我管理能力的增强。同时也能够把审管办的服务职能拓展到审判活动的各个环节,变事后管理为事前和事中管理,变宏观普遍管理为微观重点管理,使审判管理工作由被动管理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
目前,该院正在逐步探索审判管理的新途径,力求针对各业务部门的工作特点,突出审判管理的个性化,开展特色管理,提供专项服务,并建立长效机制,实现规范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