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成绩显著
作者:王志红 发布时间:2011-01-05 浏览次数:297
2010年,南京市建邺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履行各项服务职能的同时,尽最大努力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坚持快办案、多结案,全年共调撤案件463件,案件平均调撤时间不到1天,调解率和诉讼法规定期限内结案率均为100%,为提升建邺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率,推进审判任务圆满完成发挥了积极作用。
精心筹划、合理调配,诉前调解合力强。为了及时调处民事纠纷,诉讼服务中心将人员进行了整合,建立了梯级调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书记员、人民调解员作用,纠纷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先行调解,法官根据案件对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建立排期调解机制,做到案件一到,立即安排调解,经过排期调解,多起纠纷在诉前得到快速调解成功。南京汽车厂一名职工因一起纠纷诉到建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仅用半小时就圆满解决,他感激地说:“原来一听说要到法院就很害怕,现在到法院一看,法官真是为民办实事的,这样的法院和法官值得我们信赖。”
注意方法、掌握技巧,调解工作成效高。诉讼服务中心案件类型多样,当事人情况复杂,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金泰文同志靠前指挥、率先垂范,将其“五听”调解工作法传授给诉讼服务中心每一个成员,并及时进行指导,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调解工作的整体水平。如在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时,因一方当事人瘫痪在床,朱筱敏法官冒雨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用热情和真诚感动了当事人,化解了纠纷,受到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内外结合、诉调对接,倾心为民解纠纷。诉讼服务中心不仅是法院开展诉前调解的窗口,还肩负指导民调、便民服务的职责,对于疑难案件诉讼服务中心从不气馁,将诉调、民调有机结合,坚持到社区调处有代表性的疑难案件,从而将宣传法律、指导民调、化解纠纷有机结合起来。2010年5月,到国泰民安社区成功调解了人身损害赔偿案,到建设工地调处了10几人的劳动报酬纠纷,解决了一批棘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