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作者:周柯 发布时间:2007-10-23 浏览次数:948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通过正确处理依法履行职责与司法为民的关系,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一是处理好审判管理与方便群众诉讼的关系。在普遍推行统一立案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的同时,实行电话立案、巡回立案等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并实行诉讼引导、举证指导、风险告知等制度,为当事人诉讼提供咨询帮助。
二是处理好庭审规范化与巡回办案的关系。在强调程序公正、规范庭审活动、注重庭审功能的同时,在其所辖16个乡镇设立巡回办案点,减轻群众讼累。
三是处理好保持距离与增强亲和力的关系。实践中,该院普遍实行立案庭统一排期开庭、设立法官与当事人“隔离带”等制度,确保法官中立性,同时也通过规范庭审礼仪、开展人大听庭等活动,努力克服“冷,横、硬、烦”等衙门作风,增强法官的亲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