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五字”真言妥善审理赡养案
作者:新愚 发布时间:2007-10-22 浏览次数:833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突出“便、和、孝、情、实”五字真言,有效化解赡养纠纷,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巡回审判,突出“便”字。该院实行巡回审判制度,把巡回法庭设到乡村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宣判。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现场办理诉讼费用缓、减、免手续。二是着重调解,突出“和”字。法官审理赡养案件不仅要讲清法理,而且要讲清情理。为此,该院以调解为主,耐心听取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处理意见,分析矛盾根源,对症下药,以便免伤亲情,确保家庭和睦,老人安度晚年。三是强化宣教,突出“孝”字。开庭审理时,注重选择赡养纠纷的典型案件就地开庭,由村委会协助组织群众旁听,用实例加强群众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孝悌”观教育,力求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方”的效果。四是亲情感化,突出“情”字。庭审后,法官继续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提高子女的赡养意识。并发挥亲友、当地基层组织亲和力和作用力,引导双方“思前想后”,促双方互谅互让,平息纠纷,案结事好。为老人解除后顾之忧。 五是充分保障,突出“实”字。对审结的赡养案件,积极劝服当事人自觉履行给付义务,对拒不履行的,该院强化执行力度,充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