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多措并举全力做好上诉人息诉工作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07-10-22 浏览次数:791
本网徐州讯:为有效钝化社会矛盾,提高当事人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新沂法院不断畅通信访申诉之门,全力做好上诉人息诉工作。
一是释明法律。承办法官结合上诉人提出的上诉理由,在详细阅卷、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理清上诉人上诉焦点。在提审上诉人过程中,向被告人释明其违法犯罪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处以的刑罚幅度和原审量刑的适当性;针对上诉人及其辩护人的上诉理由、辩护意见,充分说理,详尽阐述法院不予采纳的理由及依据;做好法律原理解释工作,做好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等释明工作,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出示原审判决认定其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促使被告人正确认清案情。二是情理共融。该院注重做好上诉人的教育感化工作,从情理角度,让被告人换位思考,分析其犯罪行为给国家及被害方所造成的严重损失,做好被告人思想疏导工作;说明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促使被告人从内心认识到其行为给社会所造成的危害,体会到对其处以刑罚之必要,多方位做好法律释明和思想教育工作,促使上诉人主动提出撤诉。三是以案析法。该院刑事审判人员不是就案办案,而是在做好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的同时还注意以案析法,向刑事案件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亲属宣传相关刑事政策,加强心理疏导和法制教育,合理引导被害人和被告人亲属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尽量避免出现上访以及无限制申诉等非正常现象,防止出现矛盾激化,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矛盾协调机制中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