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学习陈燕萍活动做到“三个开展”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7-10-19 浏览次数:923
本网徐州讯:近日,多家媒体连篇报道了陈燕萍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全院上下引起了强烈反响。为推动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的开展,丰县法院提出具体做到“三个开展”。
一是开展深入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紧紧抓住十七大胜利召开的有利契机,把组织开展学习陈燕萍同志的先进事迹活动作为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把陈燕萍同志高尚品格、文明风尚及她扎根基层、心系群众、公正办案的感人事迹作为对干警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生动教材,采取报告会、座谈会、党团活动、演讲、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崇高的精神境界和良好的道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陶冶优良品德,养成良好习惯,塑造完美人格。
二是开展争当“优秀法官”的争先创优活动。把组织开展学习陈燕萍同志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爱岗敬业的先进事迹活动与鼓励干警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结合起来。引导干警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司法,公平办案,公道办事,清政廉洁;引导干警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和独立办案能力,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引导干警 热爱本职、爱岗敬业,尽心尽责地为法院的发展辛勤耕耘;引导干警立足本职,积极投身到开展争当“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优秀法官” 为目标的争先创优活动中去。
三是开展实施人文关怀,崇尚文明新风活动。把陈燕萍关爱弱势群体、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的先进事迹与鼓励干警实施人文关怀,强化宗旨意识,作风上亲民结合起来。引导干警在活动中感知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陶冶思想情操,明辨荣辱是非、自觉作出贡献;引导干警讲文明、树新风,热心公益活动;引导干警做好事、解难事,助老助残、开展扶贫济困,捐助结对帮扶群众,为人民做好事,为法院添光彩。以实际行动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让人民群众强烈地感受到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