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外打工回家,在深夜却传来敲门声,为此夫妻发生矛盾,丈夫便离家不归两年整,妻子遂诉讼要求与丈夫离婚。近日,射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妻子董某与丈夫王某于1985年恋爱,同年316登记结婚,1986年婚生一女,1988年婚生一子,现均已成年。夫妻婚后感情尚可,丈夫在外打工,2008年后回家,因夜间有敲门声,为此夫妻间发生矛盾,丈夫便离家不归,夫妻分居至今。妻子董某遂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

 

庭审中,丈夫表示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同意离婚,具体由法院判决,不同意调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双方共同生活多年,理应互敬互爱,共建和睦家庭,但双方在发生矛盾后,未能妥善处理,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鉴于夫妻分居时间较长,且经本院主持调解和好双方均不同意,本院可认定双方的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故对原告的离婚请求本院予以支持。遂作出原被告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