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下关法院利用典型案例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作者: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10-18 浏览次数:900
本网南京讯:根据今年年初下关区区级机关工委制定的“区级机关党建工作年度计划”的安排,下关法院党支部积极部署、落实第三季度内组织党员参加一次“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庭审判旁听活动。近日,区级机关党建工作第五协作组成员区委政法委、区机关工委、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610办公室的部分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和党员,旁听了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谢永圣受贿一案庭审。
被告人谢永圣在担任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南京分公司建设部线路中心副经理、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线路施工过程中,先后10次索贿、受贿,包括本田飞度轿车、海尔柜式空调及现金,总价值人民币35万余元。
为了搞好这次活动,刑庭选择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安排了审判经验丰富的副庭长担任审判长并主审该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庭前精心准备。将案情简介、相关法律规定归纳、印发,以便让旁听的党员能围绕审判的展开及时熟悉、了解案情。
二是庭审严谨规范。主审法官充分展示了其扎实的庭审驾驭能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有序展开,及时地发问、适时地进行法庭教育,使被告人痛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当庭表示认罪,一再表示其辜负了党组织多年来对其教育培养,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身居领导岗位,却经不起金钱的诱惑,走上了犯罪道路,对不起组织和自己的家庭,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
三是庭后点评交流。由于该案在六合当地影响较大,被告人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且被告人从自首到翻供、再到庭审认罪,大家对这种情况该如何定罪量刑提出了一些问题。近两个小时的庭审结束后,刑庭的同志和旁听的同志进行了交流。针对大家提出的有关经济犯罪定罪标准,以及量刑政策等问题,刑庭庭长从该案的犯罪构成、主体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作了法律解释。这种面对面的交流,使旁听的同志对该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国家的法律政策也有了直观的认识。
南京下关法院组织的这次旁听活动,细化了旁听案件的内容,同时也改变了过去“纯听庭”的旁听模式,大家对程序合法性、实体公正度、法官的仪容仪表、法言法语给出一致的好评。区机关工委章书记对下关法院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的积极表现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表示这次旁听庭审活动意义大,案例典型,庭审圆满,审判人员庭审形象佳、驾驭庭审能力强;在庭审中平等保护诉讼双方的权利,维护了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