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弟弟和朋友缴纳取保候审保证金,王文章竟与人合谋抢劫自己的女友,谁知……。近日,被告人王文章及其同伙共六人被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以抢劫、强奸罪判处十年三个月到一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判处罚金。

 

被告人王文章的弟弟及王文章的朋友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拘留,急需资金缴纳取保候审保证金。王文章经多方筹措尚有近千元缺口,为此王文章十分着急便找朋友赵小磊、孙新春等人商量对策。201132日,经商量王文章决定抢劫自己在洗浴中心工作的女友。王文章认为,女友刚结算工资手中有钱,但不一定会借给他;被抢后女友一定会打电话给他,只要他安慰一下,让女友不要报警就没有事了。根据分工,王文章负责指认其女友,赵小磊等三人负责实施抢劫。赵小磊事前在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汽车,供作案使用。当晚22时许,被告人赵小磊等人驾车将被告人王文章带至洗浴中心附近,等候王文章女友下班后实施抢劫。由于天黑,王文章误将该洗浴中心的另一名女技师刘敏指认为其女朋友。赵小磊等人下车将被害人强行拽上车并带至湖滨新城开发区,以言语威胁等方式,将被害人身上人民币830元和OPPO手机1部抢走。随后赵小磊等人又驾车将被害人挟持至跑马场附近,用暴力逼迫被害人交钱并对被害人强行搜身。其间,被告人赵小磊产生奸淫歹意,对被害人进行奸淫,其他被告人见状也轮流对被害人实施了奸淫。事后,被告人丢下被害人自行驾车离开案发现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文章、赵小磊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赵小磊、孙新春等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轮奸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且系共同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因涉及隐私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