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2007年下半年以来,滨海法院创设审管建议书制度,充分发挥审管建议书在审判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探索工作运行机制,努力拓宽建议适用范围,提高审管建议书的针对性、权威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下半年以来共发出建议书30份,收到反馈意见24份,取得了良好的审管效果,前三季度该院多项指标在全市位居前列,促进了全院审判质效的快速提升。

1.拓展范围,增强审管建议的针对性。

滨海法院注重发挥审管建议书的作用,首先要求所有质评组的人员在质评完成的同时,质评人员必须结合质评情况,写出审管建议书。其次,参加听庭的同志针对庭审中存在的的提出审管建议书。第三,进行审管态势分析的同志和进行绩效考核的同志每个月对审管中存在的问题列出审管建议。同时,针对不同的情况确定审管建议的发送范围:个性的问题,对个别庭室就事论事提出审管建议;发现相关庭室可能存在相同情况的,则向分管院长提出前瞻性审管建议;遇有群体、高发、易发、多发性的问题,则通过审管通报向全院提出预防对策性审管建议。

2.完善制度,强调审管建议的规范性。

审管办人员结合审判管理情况,起草审管建议书,一般情形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疑难问题经审管办全体同志集体会商决定,并由审管办统一编号。建议书必须列明所涉及审管方面的问题,并就此提出相应的明确建议,必要时附审管建议反馈表。统一建议书格式,做到排版整洁,美观大方。在送达审管建议书过程中,实行登记制度,做到谁收谁签字,并保持相互联系,以便督促检查。

3.提高质量,强化审管建议的权威性

建议内容的质量是审管建议书的灵魂所在,审管建议书能否被接受并执行,关键要看建议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如果不痛不痒、千篇一律,就很难为被建议庭室所接受。该院采取了三种手段来提高审管建议的质量。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突出建议的专业性。该院要求审管办人员在尽可能掌握被建议庭室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就有关问题弄懂、弄通、弄准。二是找准“症结”所在,通过深入分析,抓出问题的实质和根源,突出建议的针对性。三是力求“对症下药”,突出建议的可行性。该院要求制定审管建议必须具体、明确,发挥好审管办的集体力量,对较为复杂的建议实行合议制商讨对策,提出的解决方案要切实可行,确保被建议庭室通过努力可以实现。

4.加强跟踪,讲究审管建议书的实效性

为使审管建议书真正发挥作用,防止审管建议书流于形式,滨海法院认真做好审管建议书的送达、反馈、督促检查工作。一方面,该院要求附有反馈意见表的审管建议书均要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审管办。并且接收建议的庭室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填写好的反馈意见表寄回审管办。另一方面,审管办还经常主动与接收建议庭室保持联系,询问建议情况以及对建议的意见,如果接收建议单位对审管建议中的事实、整改意见提出异议,该办立即就有关问题进行重新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