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创新评查方式狠抓案件审判质量
作者:邵海林 刘尊会 发布时间:2007-10-16 浏览次数:735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把提高案件质量列为今年审判工作的重点,坚持“以质量促公正、以质量树形象”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创新案件质量评查的方式,推动审判质量逐年上台阶。
一是形成齐抓共管案件质量的格局。进一步明确院、庭长及合议庭、审判长、承办人的职责,规定合议庭对案件审判质量负全责,实行“责、权、利”一体化管理。以业务庭、合议庭为主要管理对象,以质量业绩考核为重点,统一建立业务庭、合议庭、法官业绩考核档案,加大对各庭、合议庭、审判人员履行职责检查监督。
二是建立全方位案件质量监控机制。该院建立了审管办、纪检、审委会共同监督案件质量机制,坚持把评查、检查和抽查案件落实到平时。采取了由审管办对已结的一审案件、二审发改案件及裁判文书进行评查,纪检监察室对案件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查,审委会对案件质量进行评定,院长进行点评等措施,促使法官把案件质量成为追求的目标,形成浓厚的案件求质量之风。
三是创新了案件质量评查方式。年初该院对原有的评查模式进行修改完善,确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层级标准,分为差错案件、质量不高案件、效果不好案件和无质量问题案件四个等次;制定了逐案检查、集中梳理、优劣展评和归纳总结推进的案件审判质量评查实施方案;实行案件评查百分制,从案件程序、实体处理、文书制作3个方面细化为37个小项进行评查,评查小组逐项对照评查标准,逐案填写评查表、评定分数。使评查结果尽可能做到公正公开,并形成综合报告,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通报,取得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