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在总结以往接访经验的基础上,为方便人民群众来访,进一步完善了来访接待制度。

该院完善后的来访接待制度主要有以下四点:规定继续实行院长天天接待制度,并将根据当事人来访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安排大接访活动。将原来的通知接访制度改为定期通报制度,即由立案庭每周向相关庭室下发信访接待情况通报,并责令有关部门限期办理,否则将进行第二次通报,并对相关人员做出组织处理。将各庭庭长确定为落实来访案件的第一责任人,案件承办人是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限期办结,直接责任人则要及时认真办理来访案件。进一步强化主管领导的责任,来访案件经第二次通报后,由相关主管领导牵头组织限期办结,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能妥善处理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承办人要承担直接责任,庭长负领导责任,院里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调离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