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年来,丰县法院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重视加强与政府和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今年19月,该院共审结行政案件41件,经协调,有23件申请撤回诉讼,占56.1%。显现良好的互动效果。

一是建立定期的联席会议制度。该院与县政府法制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主动同政府有关部门和复议机关加强沟通与联系,经常交流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的情况和信息,增加相互了解和共识,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是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通过案件的审理,认真分析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明确具体的司法建议,协助行政机关总结经验教训,有效促进其改善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管理制度。

三是注重加强个案中的协调和沟通。在审判活动中,对于行政相对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不能得到法律支持、但又确实存在实际问题需要解决的情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其解决问题,避免势态扩大,促进了官民和谐关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