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响水法院在立足审判的同时,不断延伸服务手段,拓宽服务职能,创新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地开展“诉调对接”工作。2005年以来,该院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260余次,其中80%案结事了。日前,在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该院被省高院和省司法厅联合表彰为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响水法院于2005年初成立大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诉调对接办公室,加强与县大调解中心的工作联系,先后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人民调解指导员工作职责》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指导。2007年上半年,在人民调解员的协助下,该院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0.78%,高出全省平均水平近13.5个百分点。

二、大力探索创新机制

2005年初,该院率先启动法院附设“ADR”,创新性地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在县司法局在协助下,先后从工会、交警、妇联、农民中聘请了51名特邀调解员。选派民事条线中调解经验丰富、技巧娴熟的法官兼任人民调解指导员,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技能。两年来,该院组织了5次调解员培训班,累计培训220余人次,所有特邀调解员均经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此外,该院对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的实际支出给予适当补贴,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热情,以更好地服务于法院的审判工作。

三、全面提升案件效果

该院联合县司法局、县大调解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分析讨论矛盾纠纷阶段性动向和特点,研究落实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的具体措施,确定指导方向,确保案件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得到有机统一。选择典型案件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听取和解答调解员旁听后提出的意见和问题,增加调解员对处理类似纠纷的感性认识。不断总结调解经验,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达到以案释法、教育引导、促使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社会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