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四项案件”整改工作
作者:黄玉宝 梁云 发布时间:2007-10-11 浏览次数:785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一直处在全市基层法院的前列,多次受到上级法院的表彰,但该院的“四项案件”未结率却始终居高不下,困扰着总体工作的开展。今年上半年在徐州市全市审判质量效率指标统计的检查中,睢宁法院的“四项案件”管理中存在诸如未严格审批手续、填写申请表等问题,受到中院领导的批评,为此该院党组十分重视,针对中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果断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及时召开院务会,对“四项案件”的管理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专门组织相关人员对上半年已结的“四项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和汇总,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真正做到查漏补缺的目的。
2、组织人员向“四项案件”管理先进法院学习、取经。
3、院长专门召开“四项案件”管理调度会。针对 “四项案件”管理中易出现问题进行阐述和全面讲解,并强调“四项案件”的审批和恢复由院长把关管理,来加强案件承办人压降“四项”的意识,同时结合庭长参与审判管理工作的规定,将庭长作为案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四项案件”加强调度、督促与检查,拿出应对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4、配备专职的流程管理员,负责案件流程管理。明确专职流程管理员的职责,主要是审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上的规范操作,特别是对评估、鉴定、拍卖等类案件节点衔接进行询问和催促等。对无申请表及审批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办理网上审限扣除或恢复手续。
5、严格落实处罚措施。对违反“四项案件”管理制度的相关人员按章进行经济处罚,决不手软。
6、专门制定《关于加强“四项案件”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今后“四项案件”的管理。从审批程序、扣除审限的起止时间、监督检查和处罚,以及台账建立等环节,设置了“四项案件”进出关口,进一步规范了“四项案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