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日前,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司法厅联合召开的全省“诉调对接”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大会上,铜山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因诉调对接工作成绩显著,荣获全省“诉调对接” 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在徐州市基层法院系统,仅有铜山县人民法院民一庭获此殊荣。

近年来,铜山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根据上级法院及县委的要求,以创建平安铜山、促进区域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中心,努力开拓有效解决纠纷的新路子,主动将诉调对接工作融入到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中,全方位、多层面的探索和实践诉调对接工作。

一、完善诉调对接制度,健全诉调对接的工作载体,精心搭建诉调对接平台。我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如干意见》,制定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规范了诉调对接操作流程;根据案件特点,设立了三个巡回法庭,其中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设在县公安局巡警大队,选派两名工作人员,随时参与交通事故案件的调解工作;建立了与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定期联络制度,及时了解委托调解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

二、做好委托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协助调解工作途径,引导律师居中调解。我院先后与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制定了《关于诉讼案件委托调解的实施细则(试行)》,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委托相关部门进行调解;聘请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引入专业人士化解纷争,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的专业优势。在审理魏淑侠等16人与铜山县自来水公司及铜山县供水工程施工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由于该案涉及职工多,影响面大,多次庭上调解无效,最后在县长丁维和等五位主要县领导的协助调解下,圆满调解结案。

三、做好指导调解工作,提高兼职调解员化解矛盾的能力,有效实现调解和大调解的有机结合。我院就指导调解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工作意见》,由县综委员会以文件形式予以转发;侯勇副院长和黄敏庭长相继对全县民调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常见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提高他们化解矛盾的能力;组织调解员轮流到我院观摩民商事审判活动,学习制作调解协议书,积累调解经验,有效提高了调解水平。

四、加大诉调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努力营造诉调对接的良好氛围。我院通过市县电视台等媒体,强化对诉调对接工作的宣传,扩大社会化机制解决民事纠纷的影响力;以法院工作简报为载体,争取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我院主办了以“诉调对接”为主题的“法官论坛”,交流民事调解工作经验。

在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民一庭干警的共同努力,诉调对接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