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坚持四措并举服务社会促和谐
作者:朱玉军 发布时间:2007-10-10 浏览次数:822
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从维护和构建和谐社会出发,紧紧围绕“公正、效率、权威”工作主题,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通过“四措并举”,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该院采取的“四项措施”是指,一是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立足点。实际审判(执行)工作中,严格规范审判(执行)程序、严格规范法官言行、严格规范激励机制,做到时时处处想公正、处处时时抓公正,既重视实体、又重视程序,确保司法公正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二是以确保社会稳定为着力点。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管理,加大对案件的督查、评查力度,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在已结案件中。做到件件案结事了,以案件的高质量,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三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切入点。对因涉诉引起的信访案件,该院专门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职的信访工作人员2名,及时协调、处理、解决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对信访人提出的合理请求,迅速做好化解、“消化”工作,对无理取闹的信访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真正使信访人心服口服,彻底罢访。四是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依积极开展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开庭、上门释明等活动,今年截至
该院通过“四项措施”的实施,依法充分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