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法院“三个到位”做好《物权法》实施前准备工作
作者:吴杏萍 发布时间:2007-10-09 浏览次数:1823
本网无锡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1 0月1日起正式实施。《物权法》的实施对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该院充分认识到抓好物权法培训是提高审判人员业务素质的迫切要求,为了确保全院法官在10月1日后的审判工作中正确理解和适用《物权法》,宜兴法院以“三个到位”做好《物权法》实施前准备工作。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全院干警充分认识物权法的颁布施行,关系到每家每户每个人,关系到所有的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是一部真正与老百姓利益戚戚相关的法律。为此,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制订学习计划,精心选购培训教材,保证业务法官人手一册,并要求各庭室协调好参训人员的时间安排,做好保障工作。
二是学习举措到位。一是参加省高院组织的《物权法》培训学习;二是通过电视讲座听专家对《物权法》的法学释义;三是进行自学;四是模拟《物权法》案例组织自考与讨论。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审判人员对《物权法》的认识与理解,切实提高法官审理物权纠纷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宣传到位。该院通过媒体报道、法制讲座等形式,“送法进部队、进社区”等活动,多渠道、多方位地宣传普及《物权法》知识,为该法的顺利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