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无假日法庭”化解村民恩怨
作者:兴园 徐吉梅 发布时间:2007-10-09 浏览次数:999
农田灌水起风波
今年6月26日下午,新区大路村部分村民因为农田灌水产生争议,村干部冷某来到现场处理问题。交涉中,冷某与村民
案发后,相关部门多次调解,但没有结果。随着时间的推移,
新区法院很快受理了此案。因为认识上分歧很大,原告坚决要求法院“严办”;关于赔偿问题,双方甚至坐不到一块协商。法官和院领导获悉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依法审理固然不会有错,但当事人“心结”未除,有可能案结了,事还未了……
法庭赔礼泯恩仇
艰苦细致的走访工作开始了。通过向纪检、街道等部门了解情况以及多次上门与当事人谈心,承办法官全面掌握了案情事实,确定了有针对性的调解方针。在法院、检察院及其他各方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终于在民事赔偿部分先达成了和解协议。冷某将3.9万元赔偿款交至法院;原告方则表示,只要法院在刑事审判时秉公执法,他就没意见。
昨天上午,冷某故意伤害他人一案在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系列规范的审理程序结束后,冷某作了最后陈述:他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真心实意地
在对冷某作了法庭教育后,法官依法判处冷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接受这一判决结果。L先生更表示,被告已经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新区法院的法官人性化的办案方式让人信服,这事就算过去了。
参与审理的人民陪审员束德华、夏咏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们表示,一起小纠纷引发大风波,最终闹上法庭,教训深刻。值得庆幸的是,法官人性化办案,做通了当事人思想工作后再依法判决,整个过程公正、透明,成功消弭了行将激化的恩怨纠纷。“我们合议过,之所以没有等长假结束就宣判,主要考虑矛盾越早解决越好;另一方面,放假时人群较集中,许多村民借此接受了法制教育,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总之,“黄金周”办成了大事,真可谓“金不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