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推行执行联动机制提高执行效率
作者:邵海林 刘科 发布时间:2007-10-08 浏览次数:886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自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以来,不断强化执行监督和联动协调配合。今年1-9月,该院受理执行案件531件,已执结389件,执结率为66.95%,执行到位率为73.31%。与去年同比分别提高了7.47和11.26个百分点,执行效率明显提高。
一是营造合力执行的良好氛围。丰县县委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将解决执行难问题纳入了全县平安建设活动;县人大组织多次召开执行联动专题会议,要求各联动机制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协调,发挥出作用。在全县形了成一个各级、各部门上下关注执行,合力破解执行难的良好氛围。
二是法院与政府职能部门建立联席制度。该院与政府职能部门建立了信息查询与执行配合的机制,加强了与金融、土管局、房产局等部门的协调,明确凡涉及法院要求协助查询的都给予优先办理,简化了查询和办理手续。在执行中,法院商请银行、保险、工商等相关部门,采取查询、冻结、划拨等措施,对被执行人在融资、投资、经营、置产、注册新公司等方面加以必要限制,促使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
三是建立了社区执行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执行联络员座谈会,通报涉其辖区内的执行案件情况,交流相关工作情况。社区联络员及时提供执行当事人的动态信息,派员见证法院的留置送达工作和强制执行活动,接受法院委托送达法律文书,必要时协助法院做好执行案件当事人的矛盾化解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四是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沟通。将执行工作公开化,特别是在评估、执行当中让当事人参与,或在重大案件的执行上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让群众了解执行工作,减少了当事人的疑虑,提高了执行的透明度和公开、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