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新《劳动合同法》即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为预防、减少劳动争议纠纷,9月28日,江宁法院民一庭与江宁开发区总工会联合举行新《劳动合同法》知识讲座,并邀请了资深法官进行主讲。江宁开发区内130多家企业、工会组织派员参加了学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次与工会组织联合举行劳动法知识讲座,是江宁法院加强与工会组织的联系、发挥工会组织在解决劳动争议的桥梁作用、提高工会组织的劳动法知识水平、深化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一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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