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法院五项措施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
作者:汤峰 发布时间:2011-02-23 浏览次数:308
宿城法院坚持服务大局,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采取多项措施,为全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健全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及时收集掌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和抓住工作应对的关键点,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调研与总结。健全案件审理的统筹协调机制,对众多债权人向同一债务企业集中起诉的系列诉讼案件,加强信息沟通,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统一执法标准,依法平等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工作机制。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高度关注辖区内重点项目,适时展开调研,积极指导重点项目企业在法律框架内开展经济活动,从法律视角帮助进行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咨询意见。对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积极配合区党委政府,完善法律风险防控,制定工作预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建立完善法院与企业沟通机制。完善法务联络员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企业座谈会、到重点企业走访调研等方式,及时掌握企业对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环节的意见建议并加以改进,以强化工作针对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针对本区域经济特点,定期组织辖区内企业人员进行专题法律培训,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难点进行分析研究,提供化解企业经营风险的对策,督促企业规范经营。
合理把握涉企业债务案件的审判尺度。妥善审理因资金链断裂引发企业债务的重大案件,防范和化解因企业资金链断裂造成的风险和困难。依法审理企业之间借款合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纠纷等涉企业债务案件。
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完善企业矛盾纠纷快速化解机制,对于符合经济发展方向和结构调整目标的低碳、高效、生态型企业的诉讼案件,开辟高效快捷的诉讼通道,依法加快审理、加快执行。加强对招商引资涉诉案件的诉前指导,为投资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努力为企业避免诉讼风险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