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法院和桥法庭着力维护节前稳定顺妥解决一起矛盾激化案件
作者:陆长平 发布时间:2007-10-08 浏览次数:736
2007年7月,李某在加工制作环保设备时被突然倒地的钢板压伤致死。事后,因赔偿事宜死者家属组织几十人到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当地镇人民政府上访,经镇政府协调,死者的家属与事故责任人范某达成一次性赔偿28万元的调解协议。但范某仅履行了13万元,为此,双方矛盾进一步加剧。8月初,死者的继承人向和桥法庭提起诉讼。法庭为防止事态的扩大,在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到事发地作调查核实,并向双方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告之原告方冲动闹事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然后又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镇政府也出面做工作,使事态初步得到平息。为了使事情尽快得以解决,法庭及时安排开庭,期间,死者家属又组织人员到镇政府及相关单位上访,承办法官一方面通过电话一次次耐心解释,稳定他们的情绪,另一方面加强做事故责任人的思想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