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拓宽渠道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作者:徐明成 发布时间:2007-09-30 浏览次数:654
本网淮安讯:近年来,淮阴法院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力推动了法院的各项工作。
一是聘请廉政监督员,强化监督的力度和广度。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公正、廉洁、文明、高效地开展审判工作,该院在聘请12名机关干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企业代表担任监督员的同时,还特地聘请了8名人大代表作为法院的廉政监督员。廉政监督员主要行使下列职责:对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反映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向法院的有关领导或者纪检监察部门转交群众对法院干警吃请受礼、徇私枉法、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的问题;参加法院的执法执纪检查活动。该院每月邀请一次人大代表监督员对该院立案、执行和人民法庭等窗口部门进行一次明察暗访,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从而使人大代表监督形成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该院以制度作保证,先后建立并落实了“本辖区重大社会影响案件征求和联络人大代表意见的规定”、“法院重大活动主动邀请人大派员参加的规定”、“重大案件报告人大的规定”、“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等近十项规章制度,从而把法院的各项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
三是坚持与人大联系日常化,注重加强工作联系。该院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明确办公室为具体职能部门,并确定专门联络人,公布了联系电话。每年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订阅《人民法院报》和《江苏法制报》等报刊。每年的“两会”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该院均安排院庭领导深入代表驻地,当面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做到及时办理、及时回复。仅今年,已办结代表议案1件,建议2件,代表们收到办理结果后表示非常满意。
四是认真负责报告工作,积极争取人大对法院的工作支持。坚持每年向人大代表报告一次法院工作,此外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先后就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执行等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压力以及“两庭”建设中遇到的困难,该院都及时向区人大进行汇报,区人大主要领导都能及时协调解决,为法院的公正司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对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人大领导也都能从有利于法院发展的角度出发,实事求是的提出工作建议,该院采取积极措施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