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随着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实施,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明显上升,今年18月,镇江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4344件,比去年同期上升9.12%,受理行政案件204件,比去年同期上升9.09%。在案多人少、办案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全市法院迎难而上,把对每一起案件的纠纷调处都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次具体实践,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强化司法调解工作,丰富诉调对接形式,将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更好地衔接起来,协调处理了大量民事、行政纠纷,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54.49%,同比上升3.19个百分点,行政案件撤诉率为52.6%,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两类案件的结案率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2.9%和4.86%,法官人均结案数比去年同期上升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