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解决执行难靠什么?丰县法院的经验告诉我们:一靠人,二靠机制。

  靠人就是执行法官要真正为百姓所思所想,从与当事人的接触到具体的执行过程都要体现为民之心,这样才能积极能动地开展执行工作。丰县法院阳光执行大厅的每个细节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靠机制就是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防范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洞。从无缝对接到全方位整合,丰县法院在实践中摸索,在实践中创新,执行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作为我省欠发达地区的一家法院,丰县法院在解决执行难时主动有为,值得借鉴。

  
    近日,记者在徐州采访时获悉,丰县法院今年来的执行工作已呈现出“两升一降”的良好态势:执结率和执行标的额到位率同比分别上升了16.82%、20.72%,执行信访同比下降了67.65%。

  这一显著变化得益于丰县法院今年来专门构建的以阳光执行大厅为载体,以执行全程公开、快速反应、“立、审、执”有机协调配合和分段集约执行为模式的“四位一体”阳光执行机制。这为有力破解执行难题,有效落实案结事了提供了一套崭新的模式。10月31日,在听取了丰县法院阳光执行工作机制报告后,丰县人大常委会专题会议全票给予通过。近日,省法院以工作简报形式对阳光执行机制工作经验予以刊发,并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学习借鉴。

  “执行工作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法院工作的难点。目前依然存在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执行投诉高、执行风险大等突出问题。如何能够切实破解执行难,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同,是摆在法院面前的一道难题。”丰县法院院长岳彩领向记者讲出了他的思考:思路决定出路!

  阳光执行大厅——实现零距离沟通

  “谢谢您对法院工作的支持,您的案件我们已经受理,由执行局副局长曾杰负责办理,您到谈话一室等一下,她一会来接待您。”11月15日,记者来到丰县法院阳光执行大厅,正赶上华山镇付庄村的付某前来咨询案件情况。

  400余平方米的阳光执行大厅,被分成执行引导区、干警办公区、执行接待室、“执行110”指挥中心和鉴定机构选择室五个部分,每个房间均由透明玻璃墙制作,分布于各个区域的摄像头实行24小时录音录像,开放式的执行工作流程始终置于公众的视线之中。在每间办公室的门口,执行干警的姓名、相片、职务、电话一目了然。精心制作的便民联系卡,让当事人一个电话就可以找到执行法官。前台有专人负责接待和引导,雨伞、老花镜、打气筒以及药品箱等免费给当事人使用,处处彰显司法为民的情怀。

  “我去很多地方代理过执行案件,都没看到像在丰县法院这样的公开、透明,服务‘一条龙’,确实出乎我的意料,很赞!”见到记者,来自宿迁的张律师由衷地为丰县执行大厅竖起了大拇指。

  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全天候服务

  “你好,是丰县法院执行局吗?我在连云港发现了蒋某,你们能不能赶来执行?”当天已经接近下午5点,正在“执行110”指挥中心值班的执行局局长陈志军接到了申请执行人孙某的报警电话。在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后,他立即召集人员,制定出警方案,并组织人员连夜赶至连云港,将被执行人蒋某带回。

  “申请执行人孙某、曹某等8人因与某酒业有限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申请执行该公司,但该公司的投资人蒋某早已下落不明。之前,我们已经查找过多次,均没发现其行踪,如果在接到报警电话后,不立即行动,之前的工作很有可能付之东流。”执行法官刘朋修向记者透露了详细的案情。最终,迫于执行威慑,蒋某当天即付清了执行款9.18万元。

  为进一步畅通执行工作信息渠道,提高执行威慑力,丰县法院专门成立“执行110”指挥中心,向社会公开接警电话,实行24小时在线,全天候服务。各执行法官和值班法警接受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做到接警必出、出警必速,对于执行现场本辖区内的,确保在10分钟内出警,充分利用快速出击的优势顺利执结案件,保持对“老赖”强有力的打击态势。指挥中心成立以来,共接到当事人电话106个,出警59次,出动警力215人次,快速执结案件45件。

  “立、审、执”协调机制——形成无缝隙对接

  在执行大厅,记者还看到了这样的感人一幕:已经拿到拖欠了数年工资的郭某、韩某手拿锦旗不住地感谢执行法官,“要是没有法院,我们不可能这么快就拿到工资,太谢谢了!”

  原来,在受理外地人张某申请执行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后,张某一直催促法院执行,但该法院经细致调查后发现,张某是因为欠下大量工人工资,想拿到执行款后弃债而逃。执行局立即将上述信息向立案和审判部门进行通报。后郭某、韩某等10人起诉张某追索劳动报酬,法院随即依法冻结了张某的22万元工程款债权,并组织调解,促使张某以该项资金归还了郭某、韩某的工资。

  丰县法院打造了立、审、执联动“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从而彻底解决了审执分离,工作衔接不紧密,造成执行障碍的问题,通过充分挖掘法院内部执行潜力,切实增强干警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为民意识,形成了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分段集约机制——资源全方位整合

  近日,最高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高效运行的人民法院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而早在今年初,为了促进执行权的公正、高效、规范、廉洁运行,完善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丰县法院已创先实行了“分段集约执行”机制,从分段制衡、程序控权、集约高效出发,通过“合并同类项”发挥集约的优势,实现了公正和高效的有机统一。

  岳彩领向记者进一步解释道,分段执行通过在执行局内设执行调查科、执行实施科和执行裁决科,将财产调查、财产控制、财产处置三个阶段,分别交由不同科室负责,将执行流程分段细化,实行流水作业,打破以往“一人包案到底”的执行模式,改变了个人包案容易因个人因素产生消极执行的现象;同时,明确各执行科室职责,案件流转时“上不清下不接”,形成不同环节、不同执行人员之间的监督,实现内部分权制衡。

  为了强化节点控制和流程管理,实现集约管理的高效,法院以节约、高效为价值取向,根据财产线索的地域范围,由各科室负责人对工作任务进行统一分配,将分散的财产查找、财产处置、结案等变为集中查询、统一查封、统一变现、统一结案,发挥专业化的优势,减少重复劳动。比如保全工作,改变传统做法,专门在执行局成立保全组,变分散管理为统一管理,既有利于保全的延续,又不会分薄审判力量,浪费司法资源。

  思想指导行动,实践检验成绩。今年以来,丰县法院共执结案件746件,执结率达到98.39%,执行标的额到位率为97.29%,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800万元。今年6月,丰县法院被徐州市执行领导小组授予清理执行积案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