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 粗心大意忘锁门
作者:张伊扬 张朋朋 发布时间:2016-01-20 浏览次数:435
年关将至,很多窃贼抱着捞一笔就回家过年的侥幸心理往往选择铤而走险一把,盗窃案件本就频发,而这时,如果百姓们不加强防范意识,极容易成为盗窃案件的受害者,给自身经济损失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太仓法院法官们就挑选了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市民,外出办事、路边停车,千万不要觉得办事时间短而疏忽大意忘锁门,切莫等到财务受损失了之后再追悔莫及。
案例一、关了围墙门 却忘锁家门 小偷趁机盗走现金4500元
出门吃个饭,外出倒个垃圾或办点其他零星小事,很多人都会贪图方便不锁门,只是简单的卡住而已,但就是这一点点偷懒的行为,却给小偷提供了可趁之机,近日太仓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为忘锁家门而遭遇窃贼的案件。
“2015年7月12日中午大约13点左右我离家去修车,把钱包放在床上,家里门没有关,但是围墙外面的门关了,等我下午15点左右回家,在家里干完活发现自己放在床枕边的钱包里的钱被人偷了。钱包里至少有4500元左右现金,这些钱是进货用的。”经营小本生意买卖的陈先生急吼吼的来到公安局报警。
“我本来是去租房子的,后来看见这家人门没关,我就临时起意了。”周某到案后如是供述。
太仓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其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最终以盗窃罪判处周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案例二、车主粗心忘锁车门 车内1300元简简单单就被顺走了
当下,很多车主都有在车子内存放少量现金或其他财物的习惯,下车时又会因为与人搭讪或手里东西过多,忘了锁门,谁曾想,就有这么一波盗贼,专门盯上了车内财物,近日太仓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这样的案件,被告人小王最终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2014年9月一天的凌晨,小王从网吧上网结束,想着吃点夜宵,可是苦于口袋内现金不够,就寻思着怎么搞点钱,“之前盗窃被抓到过,这次必须找个无路灯、无监控的安全地带干上一把”小王边走边默默寻思着,终于盯上了太仓某小区附近停放的大量私家车,“这儿路灯昏暗,估计问题不大。” 于是,小王边从边随机拉车门把手。在一个拐角的地方,竟然拉开了一车门,喜出望外的小王立刻窜了进去,几经搜索之后,发现在副驾驶和驾驶座之间的中央部位的储物盒中放了一个黑色的对拆士男式钱包,里面有现金和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他毫不犹豫地将钱包内的现金1300元取走,匆匆关上车门。后经当事人报警,小王被太仓市公安机关抓获。
太仓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王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小王曾因盗窃被处以行政处罚和判处刑罚,主观恶性较深,酌情从重处罚。但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对此,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