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调查婚外情 “私家侦探”获刑一年
作者:王敏 发布时间:2016-01-18 浏览次数:582
婚外情一直是婚姻的致命伤,为“防火防盗防小三”,捍卫婚姻中的权利,近年来,不少女性主动出击抓小三,打起婚姻保卫战。而为顺应市场需求,许多打着“咨询公司”旗号的私家侦探所也应运而生,为婚姻亮起红灯的女性提供婚外情调查、捉奸等服务。近日,虎丘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没收非法所得20余万元,并处1万元罚金。
2014年8月,王女士因发现丈夫出轨而想要离婚,但是考虑到争取孩子抚养权、财产等方面的原因,希望可以搜集到其丈夫出轨的证据,将其老公与小三“捉奸在床”。随后,王女士通过朋友推荐了解到一家“靠谱”的本地私家侦探社,并通过加微信的方式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希望侦探社能帮其查到老公的开房记录。2014年圣诞节前,在谈好5000元的价格之后,王女士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将钱转入对方工商银行账户内,并将丈夫的身份证号发给了工作人员。过了三四天,工作人员先是通过微信将丈夫的户籍、车辆照片发给了王女士,随后又将多张开房记录照片传了过来。
该院刑庭庭长龚雷也向记者阐述道:“李某在他人的汽车上面,安装GPS定位器,然后自己或者派员工跟踪目标人物。到达目的地之后,就使用暗拍工具进行拍摄,最后把拍摄到的照片发回给委托人,收费价格也是从几千到几万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为非法牟利从事“私家侦探”业务,先后接受多人委托,调查他人婚外情、个人行踪等,采取安装定位器、派人跟踪等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00余条,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0余万元,故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10000元罚金,扣押其偷拍钱包、全球GPS定位器、录音录像设备等犯罪工具。
法官提醒,目前我国尚无任何法律确立私家侦探社的法律地位,而尽管私家侦探获取到了一定信息,但因其获得手段是违法的,故很难在诉讼过程当中作为合理证据进行举证。广大市民朋友如碰到这类问题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能寄希望于没有保障的“侦探服务”,更不要轻易泄露自己以及家人的信息,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