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希望你们笑靥如花
作者:陈璇 发布时间:2016-01-18 浏览次数:3398
作为一名在基层法庭工作了四、五年的女法官,工作中常常接触到许多和自己的儿子年龄相仿的孩子。每当看到他们的父母就抚养权互相推诿或者询问他们愿意跟谁共同生活时,孩子们的泪水让我心疼不己。
2015年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这起抚养关系变更的案件,因为孩子已经超过10周岁,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征求孩子的意见,怕去学校影响到孩子的正常学习生活,我便要求原告小费将楠楠带到我所在的镇法庭。
在父亲小费面前,楠楠一声不吭,低头摸着衣角,问什么都不开口,但泪水倔强地含在眼里,我知道她一定有难言之隐,于是我让小费在办公室外面等着。蹲在楠楠的面前,拉着这个和儿子一样刚上初中的女生的手,我和她聊起刚刚开始的初中生活:上学早了、课程多了、作业要做到很晚……楠楠渐渐露出笑容,看得出来,她是个活泼的女生。可当提及愿意和谁一起生活时,楠楠立刻红了眼圈:“阿姨,我想妈妈了!我想和妈妈一起生活……”
可是,听小费说前妻小郑已去南通打工了,她会放弃工作回到孩子身边吗?万一亲耳听到小郑的拒绝,楠楠又该多伤心啊?安慰好楠楠后,在其他办公室我拨通了小郑的电话,知道我的身份之后小郑也哭了起来:“法官,我也想孩子,如果孩子愿意和我一起生活,我现在就辞职回家陪她!法官大姐,请你一定要帮帮我……”在小郑断断续续的陈述中,我知道了他们的故事:小郑和小费2014年协议离婚,约定楠楠随小郑生活,由小郑独自抚养,不要求小费承担抚养费用。离婚后不久,小费后悔了,多次到小郑住处要求要回女儿的抚养权,并在新学年开学前将楠楠强行接回家中,开学后直接将楠楠送到学校寄宿,阻止小郑探望楠楠。见不到楠楠的小郑一气之下到南通打工,孩子的生活费也是通过楠楠同学转交。为了断了小郑的念想,小费一纸诉状将小郑告上法庭,要求变更楠楠的抚养权。
挂了小郑的电话,我和小费谈了很久,首先肯定了他对楠楠的爱:“你们两个人争着要孩子,总比将孩子视为包袱要强得多!但孩子不是物品,不是你将她留在身边她就属于你,孩子大了,还得尊重孩子的意愿,你阻止小郑探望孩子,可你能阻止孩子想妈妈吗?楠楠大了,作为父亲,你应该尊重孩子的意愿!但是我也不希望你因为孩子的选择而迁怒于孩子,楠楠只是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想法而己!……”
在留给父女单独的空间里,我听到了孩子的哭声和笑声。离开法庭时,小费递给我一份撤诉报告,而楠楠则带着如花的笑容。那个周末,小郑打来电话:陈大姐,我已经回到磨头了,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陪着楠楠,能陪在孩子身边再苦再累也开心啊!
虽然这是2015年所经手的四百余个案件中很不起眼的一件,却比了结任何一起疑难复杂案件要开心得多,或许是因为楠楠如花的笑靥,或许只是因为作为一个普通女人的小小心愿:2016年,希望所有孩子都能笑靥如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