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热气腾腾的冬捕现场,一边是一方简易方桌,两条板凳,三根长竿架起法徽下搭建的简易法庭,在冬月凛冽的寒风里,兴化法院水上巡回法庭就在沙沟镇官河村的鱼塘边展开先予执行了。

  据悉,2012年12月8日经公开招标,官河村李某取得了该村责任区东荡鱼塘承包经营权并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五年,即从2014年2月10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止,年承包金为317550元,交款方式为每年承包金于上年的11月底一次性交清。但李某并未能够依约履行合同,仅于合同签订时,缴纳2014年的承包金,2015年承包金至今未能缴纳。当地村委会多次催要此款,但李某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拖延,拒不交款。2015年8月,李某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李某承包的365亩鱼塘无人问津,致使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无奈之下,兴化沙沟镇官河村村委会将李某告上了法庭,并申请先予执行,以便荒废的365亩鱼塘由村委会组织重新发包,实现该鱼塘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也减轻李某继续缴纳2016年度承包金的负担。

  “按理说,这样的案件,案情比较简单明了,我们在辖区内法庭简单开个庭便能出判决。但作为基层法庭的法官,断案不仅是为了辨个你对我错,而是切切实实要解决诉求,切实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李某现在杳无音讯,人误塘一时,塘误人一年,鱼塘发包在即,如采取常规办案模式,不采取先予执行措施,此365亩鱼塘则继续荒废,再忙再难也要在鱼苗放殖前将鱼塘先予执行,交付给村委会重新发包。”此次负责庭审的主审法官卢国祥如是说。的确,人找不着,承包金拿不到,还有365亩待出塘的鱼,西鲍法庭决定启动水上巡回法庭,与沙沟镇政府、沙沟法律服务所一道为该起诉讼解难题。

  2015年12月底至2016年1月初,由西鲍法庭审判人员组成的水上巡回法庭多次来到鱼塘实地勘察,此时已近年关,鱼要出塘,刻不容缓。经多方商定,为保障当事双方利益,当务之急必须先出鱼,将所售鱼苗款提存到法院。方案一经拿定,水上巡回法庭便在鱼塘边展开先予执行。为保证交易公正公平,水上巡回法庭还特别约请了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及沙沟镇水务站的工作人员,现场出鱼,现场过秤,现场估价,整个过程井井有条,程序公开透明,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可争取到诉讼权益。

  像这样设在塘口、田头的巡回法庭,在西鲍法庭已成常态化。特别针对兴化作为水产养殖大市的地理位置而言,西鲍法庭所辖的西北片区以农业、养殖为主,水产养殖所涉的土地承包合同等纠纷,一度成为影响地方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顽疾,而水上巡回法庭的设立,无疑为老百姓的诉求开辟了绿色通道,从根本上为老百姓解决矛盾纠纷,以其灵活机动、亲民便民、群众易于接受的特点,赢得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如今,水上巡回法庭已成为兴化法院西鲍法庭的一大工作特色,《农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也因此作了报道,去年,中央电视台12频道《一线》栏目还特地随于水上巡回法庭现场庭审拍摄了专题片。水上巡回法庭所获的赞誉也越来越多,但法庭的干警们却始终坚信: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把司法为民、服务为民的优良传统秉承下去,让老百姓方便、满意、信服,才是巡回法庭存在的最大意义和追求。